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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办理流程

1、办理户口迁入提供原户口卡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户口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本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口卡原件由我处统一收存管理,需借用户口卡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借出手续并交押金,借出期限为10个工作日,相关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户口卡。

3、存档期间户口可自由转出,转出档案时户口须一同转出。

4、户口迁出须提供转往地接收或同意落户证明,并携带有效证件到我中心办理。

5、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户口卡借出、户籍证明等业务时需本人亲自办理,若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应由代办人凭当事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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