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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各项服务的通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做好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化工人才”)服务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存档证明

1、个人存档(本市户口人员)

可将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材料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化工人才电子邮箱中,工作人员将与您取得联系,为您办理;

2、集体存档(单位集体立户存档人员)

由各单位经办人统计需开存档证明人员后,将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发送至化工人才邮箱,化工人才工作人员将与您取得联系,为您办理

注:介绍信上需注明办理存档证明字样、开具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单位邮寄信息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档案转出

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将以下材料先扫描发至我中心邮箱审核通过后,再邮寄至我中心:

1、商调函原件或扫描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单位介绍信及同意调出函原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仅限集体存档单位,个人存档不用提供);

4、接收人才的地址、邮编等机要信息。

工作人员将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您调入的人才中心或单位。

三、其他业务

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拨打咨询电话询问办理事宜。

四、温馨提示:

1、依照上级单位及中国化工大厦管理部门要求,防止疫情扩散,暂缓线下一切业务办理,无中国化工大厦门禁卡者无法入内,各项现场业务对外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春节前已将凭化工人才商调函将人事档案提出并自带人员,请勿拆封档案,待恢复对外办公后再办理存档手续。人事档案自持期限自动顺延至疫情结束。

3、办事人员发送邮件时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

五、关于我们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102室。

联系人:人事代理处   邮编:100101

电子邮箱:hrchem@126.com 咨询电话:010-848854885082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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