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流动人员登记表注意事项:
1、 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2、 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一律写“无”;
3、 个人委托存档需在流动人员登记表存档类别“个人存档”上标注“√”,本人签字;
4、 单位委托存档需在流动人员登记表存档类别“单位存档”上标注“√”,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5、 原身份一栏做过转正定级的填写干部,招工人员填写工人,毕业生填写学生应届生;
6、 学制一栏填写最高学历学习的年限;
7、 现住址、通信地址详细填写;
8、 档案原存放地填写档案转来的人才/单位,学生填写学校名称;
9、 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联系方式上详细填写本人的情况,至少填写两个联系人的情况。
注:请用A4纸打印。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