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

关于在江苏省开展石油石化行业企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技术培训的通知
2016-09-21

江苏省各有关单位: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石化行业VOCs污染综合治理。2014年12月,国家环保部颁布《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方案》,标志着石化行业VOCs 整治工作全面启动。2015年6月18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石化行业作为试点行业,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计征VOCs排污费,收费涵盖几乎石化生产各个环节的12类VOCs源项。2015年11月25日国家环保部发布《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和《石化行业VOCs 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对石化行业的VOCs污染源排查和检漏与修复工作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测和治理技术体系复杂,对从事VOCs管理和治理工作人员的综合要求高,目前我国地方环保部门和从事VOCs监测和治理的企业普遍缺乏专业人才队伍,人才储备不足,在VOCs监测方案制定和实施、VOCs治理方案设计、工程实施和安全稳定运行上力量有限,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亟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江苏省作为石化大省,主营收入长期稳居全国第二,同时节能环保安全压力较大,这方面的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此背景下,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指导下、由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中国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大气环境监测、治理专业机构联合开设“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和治理技术培训班”,为江苏省石油和化工行业VOCs监测和治理解决技术人才培养的瓶颈问题,也为VOCs监测治理、市场开拓以及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环保部及相关权威部门的专家,针对国家政策、VOCs监测技术、VOCs综合治理技术进行培训。

一、培训对象:环保相关管理部门、环监站(局)等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石油、石化、化工、制药等企业安全环保部门、工艺设备部门及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从事VOCs污染治理的环保咨询、工艺技术、工程设计、项目总包运营服务等公司的负责人、技术骨干及项目经理;环境检测监测单位、调查咨询公司、科研单位、设计院所,设备仪器公司或厂商、新材料公司等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建筑设计单位、工程咨询设计单位、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单位、第三方治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民营环保企业等的专业人员、项目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志于从事VOCs治理行业的个人等。

二、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均为来自权威机构的专家、学者及实战家。本课程拟邀请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环保部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知名专家、VOCs标准起草专家和有关高校专家学者,以及VOCs监测、治理领域实操经验丰富的专家授课。

三、培训内容

模块一:政策、法规解析(0.5天)

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国十条”)及其他针对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的相关政策解读;

2、《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解读;

3、《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解读;

4、 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相关计划;

5、 其它针对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相关政策。

模块二:石化和化工行业有机废气监测技术(1.5天)

1、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2、VOCs污染源排查及重点源(储罐、火炬等)的监测;

3、VOCs回收系统的效果及评估;

4、石化行业VOCs有组织排放监测。

模块三:石化和化工行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技术(1天)

1、VOCs污染控制理论与工程实践;

2、VOCs回收再利用技术;

3、VOCs污染防治新技术应用;

4、案例分析。

四、报名方式

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提前2周填写报名表,传真或邮箱报名,经施教机构核实报名申请表后确认培训资格,我们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寸2张。

五、培训收获

      1、人社部颁发的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效力:该证书可作为环保行业企业、环境治理产业、环境服务产业从业人员职业专业能力考核的证明,可作为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用)、职业注册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该证书并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经历和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记载,并记录相应学时。

2、经过鉴定考试合格,颁发相应等级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大气环境监测工”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3、一对一解答企业在有机废气治理方面的问题;

4、指导企业拟定VOCs综合监测和治理整体解决方案。

六、联系方式

本次研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担。

联系人:胡晨   电话(传真):010-84885491

邮  箱:hgrchc@sina.com

培训时间:10月19日-21日,18日报到,21日离会

培训地点:具体地址在培训前一周通知学员。

培训费用:3800元/人,包括教材、面授培训、考试及证书工本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开户单位: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六铺炕支行

账     号:0200022309014415724

 

附件:报名回执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6年9月21日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官方微信